【醫生誤殺案】2012年DR美容案麥允齡誤殺罪成 拆解罪成5項元素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1/11 23:53

最後更新: 2023/01/12 00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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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圖片。

警方於周一控告一名45歲及一名50歲男子各一項誤殺罪,2人為時任聯合醫院醫生。案件將於1月16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。據了解,案件涉及2017年聯合醫院發生開漏藥事件,被控的兩名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,於處方腎病藥物時,未有向屬乙型肝炎帶病毒者的病人鄧桂思處方抗乙肝病毒藥物,鄧桂思需兩度換肝,惟最終於同年8月去世。

一直關注醫療事故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向TOPick表示,今次為首宗公立醫院醫生被控誤殺的案件,形容屬十分罕見。他表示,據了解死因庭原訂於今年2月審理案件,相信律政司於死因庭開庭前,改變決定作出刑事起訴。彭鴻昌指,目前高等法院積累不少個案,預料需1-2年才能正式開庭。

彭鴻昌表示,對上一次有醫生被判誤殺罪成是2012年的DR美容案。據資料顯示,3名女顧客接受療程後一死、兩傷。涉案女醫生麥允齡被裁定誤殺罪成,判囚3年半。集團老闆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,亦被裁定一項誤殺罪成。彭鴻昌指,當時的案例有訂出訂立醫生是否罪成的5大指引。

法官給予陪審團指引,指控方須證明 5 項元素,陪審團才可裁定被告罪名成立:

(1) 被告當時對死者須負有謹慎責任;

(2) 被告因疏忽而違反該謹慎責任;

(3) 違反該謹慎責任會導致嚴重及明顯的死亡風險,這是合理地可以預見的。

(4) 違反該謹慎責任引致死者死亡;

(5) 違法的情況確實異常惡劣及應受嚴斥,令人認為有關違法事宜理應構成嚴重疏忽 並須接受刑事制裁。

資料來源:香港醫務委員會研訊小組頒布的命令 麥允齡醫生 ( 註冊編號:M15434)

彭鴻昌指,案件對不少醫生而言震撼,認為首階段需要安撫醫生情緒,避免影響醫生與病人的醫患關係。彭指,工作壓力不是推卸醫療事故責任的借口,不過公立醫院工作繁重,認為醫管局對減低醫生壓力責無旁貸,令醫生可以準確判斷病人病情。彭鴻昌亦指,自從發生事件後,醫管局已改善腎方病人處方高劑量類固醇的分量,類似醫療事故近年已經減少。

前醫管局港島東醫院聯網總監陸志聰向TOPick表示,公立醫院工作量相當大,加上面對新冠疫情,案件令醫生憂慮,會得到嚴重懲處。他表示,當給予病人的時間「不如想像中多」,因而要快手處理個案,情況不理想,認為事件中反映醫管局面對「系統性困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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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 陳展棋